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当地的通信管理局办理。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部门:工信部、省市通信管理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一类电信业务资质的统称,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要说明的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及条件材料都是一样。
办理程序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3、省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其他行政许可文书。
5、经营许可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领取。